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市科研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科研机构,地处北京中关村科学城,位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度融入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肩负重大的职责使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创新管理机制、健全现代院所制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科技政策法规及深化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综合性科研机构,成立于1984年,简称市科研院,英文名称为Beijing Academ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缩写BJAST)。市科研院开办资金5000万元,出资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院长为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人选,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核准后生效。
《科技智囊》杂志秉持“智囊为魂,科技为体,业界为用,管者必读”的办刊方针,是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主管、主办的新型高端智库期刊。杂志旨在通过对我国科技发展的战略、决策、管理、态势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等方面的研究,做好科技界内部以及科技界与相关决策层的交流与沟通,服务党和国家的科技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提供学术交流平台。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3日 14:37
文章截图
2025年1月23日,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智库中心主任任晓刚于《光明日报》发表理论文章,原文刊载于《光明日报》2025年1月23日第06版。
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之道
任晓刚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科学技术要打头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提出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等一系列重要要求和重大部署。新时代新征程,加快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着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的必然要求。
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重大意义
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是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环节,能够更好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一批拥有“源头创新”能力和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催生具有市场竞争力、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有力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强化前沿性、颠覆性科技攻关的迫切需要。企业既是市场竞争的主体,也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有助于提升企业创新要素配置体系化能力,形成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发挥企业科技创新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进而有效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破解“卡脖子”问题,全面提升技术创新效能。
推动组织框架创新、组织效率提升的现实需要。推动科技创新组织体系化,实现更加高效的“有组织科研”,要求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一方面,有助于完善决策机制、激励机制与治理机制,建立有效的科研组织模式、创新资源配置模式和创新产出模式,提升科研人员积极性、团队协作意识以及创新产出有效性;另一方面,有助于不断增强科研组织能力,实现研发合作网络化、创新资源共享化和信息交流畅通化,提升技术生产、配置、产出和扩散能力,全面提升创新组织效能。
加快形成高质量高标准人才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高质量高标准人才制度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科技人才选拔培养体系、流动使用体系、评价激励体系和发展保障体系等。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不仅有助于满足重点创新产业、科技产业领域创新人才需求,实现科技人才开发与产业发展深度对接、融合聚变,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与人才链的耦合匹配和精准对接,也可以聚集创新智力、释放科技人才创新潜力,提高承担科技攻关任务的人才队伍的组织化程度和集成攻关能力。
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原则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必须坚持市场导向,尊重和把握好科技创新的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创新领域选择、技术路线抉择、自主创新能力把控及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既有助于避免科技创新产品和服务供过于求、供不应求,引导创新资源流向最具潜力的科技创新领域,实现技术市场供需平衡,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又有助于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与市场需求相匹配、与产业结构相适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更加顺利地由实验室走向应用场景、商业市场,快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既需要发挥企业在基础研发上的优势,又需要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和产业化中的主体作用,进而培育发展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龙头企业,推动“链主”企业牵头组建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联合体,构建中小科创企业培育发展体系,带动培育一批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向硬科技拓展、向科技制胜新赛道发展。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树立不是孤立的,必须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协同创新,增强企业技术创新、产品供给与市场需求的联动性,提升企业技术、专利、标准、品牌等市场竞争力。
坚持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科技创新是产业创新的根本驱动力,产业创新为科技创新提供应用场景和需求反馈。坚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是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原则,既有利于促进技术应用、扩散,推动产业结构高级化、合理化,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也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扩大技术创新的应用市场和产业化空间,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应坚持以高质量科技供给、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高效能创新生态打造为准则,实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互融互促,以科技现代化和产业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赋能。
(科技智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