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市科研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科研机构,地处北京中关村科学城,位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度融入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肩负重大的职责使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创新管理机制、健全现代院所制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科技政策法规及深化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综合性科研机构,成立于1984年,简称市科研院,英文名称为Beijing Academ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缩写BJAST)。市科研院开办资金5000万元,出资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院长为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人选,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核准后生效。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9:49
(会议现场)
9月12日,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全院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院党组书记方力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副书记、院长伍建民作党纪学习教育总结。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4月以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全院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全面覆盖、凝聚合力,分类指导、学用结合,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动”起来、“深”下去、“实”里走,自觉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党的自我革命的生动实践、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使党纪学习教育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要始终在实学上下功夫,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部署要求,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警示教育为契机,深刻认识违纪违法案件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总结运用党纪学习教育好经验好做法,开展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
会议强调,要始终在真抓上下功夫,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继续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实。认真对照中央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及时对各单位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继续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注重宣传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认真做好归档工作。开好年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提前谋划、认真准备,做好典型案例剖析,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会议强调,要始终在力行上下功夫,激励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落实我院年度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守政治纪律,坚持“四个面向”推进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强化廉洁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保障科研活动健康有序进行、激发创新潜能。坚持党组织在承担国家和北京市的急难险重科研任务中靠前指挥,在重大事件和攻关任务中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和科技创新工作深度融合,在创新发展、科技管理、人才成长中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提高我院融入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贡献度。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加强纪律建设。要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精神实质融入到日常管理和科研工作中,勤奋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自觉肩负起科技创新的职责使命,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以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效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
院领导班子成员、院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参加会议。
(机关党委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