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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院成为首批获准开展职称自主评聘的科研机构
发布时间:2018-10-19 16:29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正式发文,我院成为北京市首批获准开展职称自主评聘的科研机构。

今年1月,市人保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科研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管理办法》后,我院高度重视,及时启动职称自主评聘工作,调研我市相关科研类、教育类单位的职称评审办法和经验,组织我院下属单位开展政策学习、交流讨论,起草了《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和《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筹建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于6月26日向市人保局提交了开展职务自主评聘的申请。8月31日,市人保局正式复函,授予我院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权。

科研机构开展职称自主评聘工作是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北京市面向全市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新型智库推行职称自主评聘,目的是形成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以聘代评,打破职称“终身制”,调动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我院获批自主评聘后成立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明确了分级分类评价、代表作同行专家评议、评聘结合和聘期考核管理等基本思路和做法,立足我院实际,充分发挥评聘自主权,促进人才事业与我院科研事业发展相适应。

我院将实行“以聘代评”,打破职称“终身制”。职称和岗位聘任均实行聘期制和考核机制,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科研机构与受聘人员可按照岗位需要、本人自愿的原则,办理续聘手续,签订新的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可根据受聘人员与岗位的适用情况,低聘岗位等级直至解除聘用,逐步实现人才“能上能下”,避免“一劳永逸”的职称终身制引发的惰性等问题。

我院将探索建立符合各类人才特点的职称分类评价标准。针对我院科研活动类型广、差异大的情况,将科研活动分为应用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科技管理与决策咨询、科普研究四类分类评价,坚持干什么评什么,重点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地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侧重点和特色亮点。使得人才真正跟着用人导向走,人才评价机制更科学,改变过去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条件和标准一刀切的现状。

我院将首次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代表作制度。专业技术人才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打破职称评审唯论文的痼疾,代表作替代论文作为评聘重要内容。根据实际需要,不同类型人才选择不同代表作,强化质量,弱化数量。代表作形式不限于论文、学术专著、科普专著、研究报告、技术报告等作品。代表作作为其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敲门砖”,实行同行专家评议制度,选择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能够代表行业学术技术技能水平的专家,对“代表作”进行评议,同行专家评议结果作为其参聘、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

我院还将实行职称评价结果和使用相衔接的制度。实行“评聘结合”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职称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内,择优推荐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聘的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至相应岗位。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科研机构可根据单位岗位实际情况和人才适用原则,合理聘用,实现评价结果与使用有机结合。

在职称评聘的过程中,我院将注重监督管理,加强人才诚信监督。探索建立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坚持把品德放在职称评聘的首位,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加强职称评聘流程监督。加强职称评价工作事中、事后监管,执行申报公示、推荐公示、职称评聘结果公开制度,评聘结果验收和备案制度,加强对申报条件、工作流程等重点环节的检查,确保职称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职称自主评聘权下放是对我院近年来科研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肯定,也是对我院今后进一步做好科研创新,进一步为我院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搭建更好平台的鞭策。我们将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面总结经验、不断创新,为北京市科研单位全面开展职称自主评聘提供理论与实践依据。全力做好职称自主评聘,通过建立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聘任、聘后考核和职务晋升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提高科研水平,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全面提高我院人才评价、管理、使用整体水平,为北科院成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陈深井 牛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