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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所参加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启动会
发布时间:2019-04-08 10:41

受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4月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修改启动会。生态环境部领导介绍了当前环境噪声防治形势和现行噪声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强调要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积极稳妥做好此次修法工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宁静”生活环境需要提供法律依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有关负责人带领相关科研人员参加会议,并对噪声法修改的若干关键问题提出建议。

回顾我国环境噪声立法,1989年9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0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条例》首次对“环境噪声”和“环境噪声污染”做出明确定义,《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环境噪声控制实现法制的一个重要里程碑。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管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该法实施以来,环境噪声有关规章和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相关产业发展壮大,环境噪声综合管理能力显著提高,在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历经20多年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变迁,我国的环境噪声及其污染扰民形势发生了重大改变,现行《噪声法》逐渐暴露出存在监管空白、与新环保制度不衔接等问题。

2018年9月《噪声法》修改正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并提请审议,生态环境部负责起草修改建议稿及编制说明等材料。根据《噪声法》修改工作方案,将在今年下半年就修法建议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年底向全国人大环资委提交《噪声法》修改建议稿及编制说明。 (姚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