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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中心参与项目《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 开题论证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7-08-07 11:24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项目开题论证会现场1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项目开题论证会现场2

7月26日,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和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项目开题论证会在北京顺利召开。会议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刘鸿志副司长主持,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裴晓菲处长、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武雪芳所长、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张凡主任、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景立新主任、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曹国庆副秘书长、沈阳蓄电池研究所赵键副所长出席了会议。

会议期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乔琦副总工程师对《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汇报。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项目承担单位在对国内电池行业进行初步调研的基础上,能够准确地找出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下一步针对性开展标准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标准评估实施方案内容全面,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符合开题要求。

会议提出,《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项目工作的具体开展应以《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指南(试行)》为指导,突出评估重点,聚焦关键问题开展评估;在标准评估过程中,注重与排污许可等新的环保管理制度需求衔接;同时,进一步细化调查监测方案,严格质量控制要求。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的颁布实施,引导电池企业积极进行提标改造,加快了电池无汞化、无镉化的推进步伐,推动了清洁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得到快速升级改造,铅、镉、汞、镍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得以显著削减、重金属污染事故鲜有发生。排放标准的实施初见成效,是电池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电池行业生产工艺和环保技术的日新月异、相关产业和环保技术政策不断提出更新要求,电池企业集聚发展可能带来的区域性污染累积性风险等新情况,使《标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少数电池企业对部分标准限值也提出了建议。

本次对《标准》进行实施评估,可以及时识别新形势下标准的不适宜性,修正标准实施监管方法模式,从管理、技术等多方面综合评估该标准在优化电池行业产业结构、引导技术进步、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等方面发挥的实际作用。同时,综合考虑我国电池行业现有环境管理水平和未来环境管理发展趋势的需要,对电池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成本)、污染防治技术(包括治理技术)与达标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制约达标的关键因素(包括政策因素、经济因素、技术因素),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和标准修订建议。

(王靖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