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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科研开发处与条件处联合召开财政项目最新办法解读会
发布时间:2017-04-19 10:41

解读会现场

为落实《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加强院属单位对近期新修订或新出台办法的领会与把握,指导项目申报与管理,413日下午,院科研开发处与条件处联合召开财政项目最新办法解读会,院属单位科技骨干、科办及财务负责人、院机关相关处室等共计90余人参会。

会上,科研开发处和条件处分别就《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市级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京科院科发[2017]32号)、《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京科院条发〔201740号)、《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管理的意见》(京科院条发[2017]44号)和《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科研项目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京科院科发[2017]33号)进行宣贯,并围绕《2018年度市级财政项目申报手册》对申报相关事项进行说明,重点对新办法修订/出台的背景、变化内容以及后续要求进行了解读。条件处处长分析了自2011年以来市财政投入的总体情况,强调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中的政策变化趋势及重点事项。科研开发处处长强调在中央及北京市财政下放科研项目管理权限的大趋势下,各单位要抓紧研究做好“放管服”方案,要端正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的出发点,将履行好单位职责任务、花好纳税人每一分钱等作为基本原则。

会后,各单位将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在上述新办法的总体思路指导下,制定适合本单位情况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信息公开等细则。(刘娟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