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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院发布《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守则》
发布时间:2019-09-16 16:35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推动构建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重要指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倡导科研诚信,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锐意创新的良好科研氛围,院学术委员会学风建设专委会和院科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法律和文件的要求,制订并发布了《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守则》(以下简称《守则》)。

《守则》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正向引领。在党的领导下,科学家在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奋斗中,形成了胸怀祖国、敢为人先、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独有精神品质。《守则》号召全院科技工作者应此为共同遵循的价值理念,争做科学精神的塑造者、传承者和践行者。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社会当前一定程度存在的浮夸浮躁、弄虚作假等现象,《守则》将科研人员应当坚守的诚信底线与规范意识,以具有针对性的原则与行为准则及可操作性的具体要求加以明确,着力营造我院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和氛围。

三是强调公开共享。《守则》在规范行为的同时,倡导“学术争鸣”。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提倡数据、思想、理论和成果的共享与传播,在公正、开放的科研环境中,追求科研活动社会效益最大化,提高公众科学素养。

《守则》提出了针对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加强作风学风建设六项要求:

一是遵纪守法,坚持弘扬科学精神,恪守科学伦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社会公德、科研道德和学术道德。

二是诚实诚信,科研及学术活动应遵循严谨、民主、诚实、创新、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是学术规范,科学研究过程中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循学术界公认的引文准则,合作成果在发表前须经所有署名人审阅认可。

四是严谨认真,在科研工作中保持严谨的态度和作风,提出重大创新理论须提供确凿的事实根据和理论论证;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或环境影响的应用研究,必须进行科学和伦理两方面论证。

五是公正客观,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学术评价原则,正确行使学术权力,认真履行学术职责,不得以各种不道德和非法手段阻碍竞争对手的科研工作。

六是公开共享,积极推进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自由讨论,创造良好的学术创新环境;在保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遵循数据共享、思想共享、理论共享和成果共享的科学公开原则。

本守则的制定与发布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建立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推进我院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的一项具体行动。希望全院科研人员认真学习,争做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的守护者与践行者。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守则》.docx

 

(李彦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