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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全院今冬明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0 11:38

院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各项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持我院持续安全稳定,根据院领导的要求,现就今冬明春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冬明春安全重点工作

(一)基础设施防护。入冬之前,要对本单位权责范围内的消防基础设施、燃气、上下水管、暖气管道进行彻底检查,做好防冻防护,确保设备功能完好;对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做好日常和定期排查,落实巡查制度,确保畅通。

(二)清除可燃物。入冬前后,落叶堆积、环境干燥,及时清理落叶、杂草、纸箱等室内外可燃物。

(三)电动车充电隐患排查。加强对权责区域内电动车充电周围环境的风险分析、老旧电气线路排查,积极防范电动车充电类火灾事故。

(四)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冬春季大风、降雪天气较多,对权责区域内的危旧房屋、易倒伏树木、易发高空坠物位置要进行核实,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必要时要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五)完善应急体系。根据冬、春气候特点,编制暴雪、大风、暖气管道崩裂、天然气短缺等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队伍、配备应急物资,及时进行有效性分析论证和预案推演、演练。

(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充分利用11月份年度消防安全宣传月,将消防知识培训扩展到基层员工,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二、措施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倍加警觉,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开展自查工作,狠抓落实,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落实责任,确保质量。要按照责任体系,结合各自实际,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各个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

(三)广泛发动,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员工全员参与,广泛开展安全常识、应急知识培训、宣传,深入开展消除初期险情、信息报告、疏散逃生、配合救援等各类安全、应急技能演练,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及损失。

(四)及时处置,信息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落实人员配备,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渠道。掌握出租户、施工现场、食堂、科普展览现场、危险品存放点等重点部位情况,确保可控在控;一旦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严禁瞒报、迟报、漏报。

请各单位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自查及隐患排除、员工消防知识培训情况于1126日前报安保处备案。

联系人:翁斐然

联系电话:68417109

邮箱:baoweichu@126.com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安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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