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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1 17:52
院二级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68月,全国降水总体呈南北多,中间少,华北地区降水量比常年同期偏多。北京地区降水量约为410-450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多12成。出现大雨以上量级的降水日数有5-7天,比常年同期约偏多4.8天。进入汛期后,气候形势复杂,防汛压力大,局地暴雨、冰雹、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将更加突发、多发,灾害损失和影响的连锁性和放大性将进一步凸显。为进一步加强防汛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汛期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切实增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认识

目前,我市即将进入主汛期,局部短时强降水增多,高温季节来临,且汛期涵盖了端午、中秋等几个传统节假日,又逢中非合作论坛峰会在京举办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始终把安全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任务的艰巨性,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把做好汛期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坚决做好汛期安全各项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分管领导以关键环节为重点,亲自检查推动。要坚持早部署、早安排、早发现、早应对,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预警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汛期安全事故。要根据岗位设置,在逐个环节落实安全责任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施工建设、运行管护、汛前准备、应急管理等各个方面,把相关工作落实到岗位,任务分解到一线。

三、强化重点区域安全监管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汛期安全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总结近年来本单位受暴雨、雷击等灾害天气影响的经验和教训,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加强配电房室、实验室、宿舍、食堂、防雷设施等的安全检查,库房、地下空间、在建工地、排水管网、泵站等重点区域防汛设备、设施的维护,及时消除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定的重要部位要增设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防止踩踏、火灾、淹溺、触电等事故发生。

四、确保防汛预案有效和可执行

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安全巡查监控,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加强预报预警和协调联动。抓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制定可执行的防汛应急预案,加大应急预案的培训力度,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救援和处置能力;应急救援队伍要全面进入战备状态,确保拉得出、用得上,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部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检查,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执行性;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五、扎实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突出重点、重在实效,统筹安排,立即组织开展汛期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一般隐患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并做好防范工作。

请各单位于本月30日前将汛期安全自查工作情况以电子邮件报送院安全保卫处。期间将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综治考核。

 

联系人:翁斐然

电话:010-68417109

电子邮件:baoweichu@126.com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安全保卫处

2018年5月21日